共用成員並非附屬於類別的特定執行個體,而是能夠被該類別各體化而來的所有物件共用。<br /><br />共用方法只能存取其他的共用成員,而不能存取執行個體成員。<br /><br />欲呼叫公用成員可以使用類別本身、一個物件參考、或一個物件執行個體。<!-- more -->